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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業動態
當前位置:網站首頁 -> 行業動態專家提醒災區群眾,要特別注意飲食衛生,尤其是被洪水浸泡過的糧食,要謹慎食用。被洪水浸泡過的糧食,有可能遭受附近地區工廠毒物的污染,在未查明毒物污染前,不能食用。經抽查檢驗,查明無毒物污染后,再考慮是否食用。
被洪水浸泡過的糧食,如小麥、大豆、谷物等,很容易霉變,產生一些對人體有害的毒素,所以在無法判斷的情況下謹慎食用。對于已經出現發霉現象的糧食不能食用。
洪水中含有大量病菌,可能導致傳染疾病的發生。為了避免病菌的殘留,被洪水浸泡過的糧食即使沒有霉變,也要先行烘干或曬干,再加工去除表層后,在食用時反復清洗,經高溫煮熟煮透后再吃。已經加工成米粥、面粉、豆粉的糧食制品,受過洪水浸泡的不能再食用。
對于被洪水浸泡過尚未發生霉變的糧食,應抓緊晾(曬)干,或用機械方法烘干,盡快降低其水分含量到15%以下;對有霉變跡象的糧食, 可以采取以下措施:
1、食鹽處理法:按每500公斤糧食拌l公斤食鹽的比例進行拌和,然后將糧食薄攤在地上,每天翻動兩次以上,以除濕散熱。此法可保持10天內不發芽霉變。
2、漂白粉密封法:按每500公斤受潮糧食拌l公斤漂白粉的比例拌勻,堆成圓錐形,用薄膜密封糧堆,可保持8天至10天糧食不壞。
3、吸濕處理法:將吸濕性的物質(如生石灰、木炭、干木屑、干燥草木灰或炒干的谷糠)分裝入小布袋中,按l0%~20%的用量均勻地堆入受潮糧食堆中,吸附濕糧表面的水分。此法主要適用于少量受潮糧或種子糧的處理。
4、薄膜密封法:將受潮糧食去雜后堆起,每堆可為:250—1500公斤,用薄膜覆蓋密封,可保證受潮糧食7天內不發芽發熱。若要保持良好的糧食品質,處理期好不超過5天。受潮糧食在處理期內遇上了好天氣,應及時曬干。